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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公示表(2024年度)

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25-01-03

名 称:张家界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公示表(2024年度)

张家界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公示表(2024年度)


序号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反法律条文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1

20240806143428

慈利县医学会神舟医院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五)项

暂存间内没有进出水设施,不易于清洁消毒;选址没有远离人员活动区域。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警告

2024.8.6

2

20240807142620

桑植县澧源镇卫生院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医疗废物暂存间和污水处理中心紧邻煎药室和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没有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2024.8.7

3

20240816103132

慈利县象市镇卫生院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

医疗废物暂存间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未定期对地面、墙面、医疗废物垃圾桶、转运箱清洗消毒。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2024.8.16

4

20241022160003

桑植县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住院部的锐器盒使用时间超过2天,未及时收集、转运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2024.10.22

5

20240523095644

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对患者进行胸部正位影像检查时未对非受照敏感部位甲状腺进行屏蔽防护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第(七)项

警告

2024.05.23

6

20240806110430

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放射工作离开放射工作岗位时未进行离岗体检、不能提供离岗体检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

2024.08.06

7

20240813095408

郭柏平

《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三)项

在2024年7月31日开具的四张处方笺上临床诊断、医师签名处字迹均无法辨认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

警告

2024.08.13

8

20240326095128

张家界振昌玻璃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第1款

未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1条第1款

警告

2024年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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